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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今年不再办户口迁移
2008-07-01 08:42:00    信息来源:泰安新闻网

 

    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自2008年起,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我市考生可凭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范围,既包括省属各类普通高、中等专业学校,也包括各类民办高、中等专业学校,同时也包括省属的各类技工院校。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我省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籍迁移、党团关系等材料,携带中学(人事)档案,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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