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泰山信息网 > 居民 > 便民公告 > 职业介绍
 
泰安市招收公安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员招收简章
2008-07-05 08:00:00    信息来源:泰安新闻网

 

    根据我市消防工作需要,依据鲁政字[2003]1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全省征招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的批复》的文件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招收合同制消防员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收部分合同制消防员。

 

    一、招收条件

 

    18-23周岁的未婚男青年,政治思想过硬,身体健康,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户口类别不限(原则上以泰安籍户口为主)。

 

    二、合同制消防员录用、工资待遇及管理

 

    1、录用。新招合同制消防员进行集中培训。正式录用的人员,支队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市劳动服务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3年,一年为一期,逐年晋级。期满协议关系即行终止,表现优秀、本人自愿、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续签合同。有驾驶、微机、音乐、写作、体育、烹饪专长的和应届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可优先录用。

 

    2、工资及相关待遇。合同制消防员试用期月工资6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合同期内人均年收入约21000元(基本工资平均10600元/年;绩效工资、岗位补贴、训练资质补贴等1000元/年;年生活费4745元/人;年服装费约计1760元/人;各类保险费用2909.2元/年),基本工资逐年递增15%,其中第一期年收入约19400元;第二期年收入约21200元;第三期年收入约22400元。合同期满后续签人员年工资逐年增加600元。合同制消防员伙食实行供给制,生活费标准每人13元/天,免费住宿;一年两次统一发放制式服装;为其办理养老、基本医疗、大额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险。

 

    3、政治待遇。各队设立党(团)组织,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表现优异,符合入党(团)条件的可发展加入党(团)组织。

 

    4、管理。合同期内合同制消防员享受探亲假、轮休假、婚假,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家在当地的合同制消防员每月可轮休4天(但不享受探亲假),家在外地合同制消防员每年可享受35天探亲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享受当月全额工资。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者,泰城及郊区人员请到各市区消防大队报名,各县市人员请到当地消防大队报名。期间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名时间:(6月15日- 7月15日)。报名时,需带本人公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有专长的带专业技能证书,退伍军人带“退伍证”。

 

    岱岳区: 联系人:王 康 13853859779
    泰山区: 联系人:李 滨 13793809809
    景  区: 联系人:岳焕焕 13583845256
    高新区: 联系人:刘 逊 13615388191
    新泰市: 联系人:吴晓春 13853857118
    肥城市: 联系人:曹凌飞 13953871777
    宁阳县: 联系人:张安国 13793803697
    东平县: 联系人:刘永斌 13953810332

 


二00八年七月五日        

 
 
 
  隐私声明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1999-2007 Tai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5015115号
“中国泰山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5.5及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
网站管理员邮箱: tagov@ta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