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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方式: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网上申请等(具体见《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二)所需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 (2)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3)国家工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证书或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三)收费标准:变更登记费每户100元,营业执照工本费10元。 (四)收费依据:[1992]价费字414号。 (五)办理地点:经营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六)联系电话:泰山分局—8629528 岱岳分局—8568249 景区分局—8066165. (七)服务承诺:材料齐全3日内办结。 (八)意见投诉:泰安市工商局监察室 电话:850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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