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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方式: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网上申请等(具体见《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二)所需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国家工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证书或文件。 (三)收费标准:每户100元(不含工本费10元)。 (四)收费依据:[1992]价费字414号。 (五)办理地点:经营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六)联系电话:泰山分局—8629528 岱岳分局—8568249 景区分局—8066165。 (七)服务承诺:材料齐全3日内办结。 (八)意见投诉:泰安市工商局监察室 电话:850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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