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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2007-06-06 08:46:00    信息来源: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
纳税人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认证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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