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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需提交材料:
(1)城镇各类失业人员求职登记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以及相应的学历、技术等级等证明。
(2)城镇其他人员和农村劳动者求职登记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相应的学历、技术等级等证明。
(3)各类技校、职高、职专和大中专毕业生求职登记持毕业证书及技术等级证书。
(4)办理个人求职登记,每人需提供一张一寸照片。
(5)办事程序:凡被推荐到用人单位的求职者,本人应在一周内将结果回复本中心,不回复的,不再继续推荐。
2、办事程序
(1)、接待登记;(2)、提供信息;(3)、推荐就业
联系电话:620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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