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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泰安市物价局获悉,泰安市冬季供暖价格今天出台,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5.20元。非居民供热终端到户价格调整为33.60元。特困家庭的供热价格维持每平方米20.4元不变。
27日,记者从泰安市物价局了解到,居民住宅(含中小学、托幼园所、敬老院、老年公寓等)供热终端到户价格由每平方米20.4元调整为25.20元。非居民供热终端到户价格由每平方米28.80元调整为33.60元。为照顾低收入群体,政府今年出台新政策,对持有泰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泰安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供热价格实行优惠。其供热终端到户价格不作调整,仍旧执行未涨价前的价格,即每平方米20.40元。
燃煤锅炉供热单位的自供热价格,原则上执行规定的集中供热终端到户价格,即居民供热每平方米25.20元,非居民供热每平方米33.60元。燃油、燃气锅炉等自有设施供热单位的供热价格,经物价部门成本监审后,根据监审结论制定中准价格,由供需双方签订供热协议,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对工业用蒸汽和非居民供热实施煤热联动。
记者获悉,收费按建筑面积或供需双方认可的计量表为准,价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供热时间仍是每季120天,每天要保持连续供热24小时。用热户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摄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