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 |
| 2008-01-30 11:22:00 访问次数:86 信息来源: |
项目依据: 1、国务院412号令;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2]68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个人 办理条件: 1、售汇银行说明材料;2、居民个人的军官证、警官证、户口簿等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3、重复编码的购汇记录。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经办人员为企业办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2.复核人员进行业务复核;3.领导签字批准。 费用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 可以完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 外汇管理科 办理地点、邮编: 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大楼310房间 办公时间: 正常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8266421 传真号码: 8223132 电子邮箱: tarhbgs@163.com 网上表格下载: 无 网上办理情况: 无 监督电话: 826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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