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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 对被金融机构收缴的货币真伪有疑义的单位、个人 办理条件: 持有人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程序: 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费用情况: 免费 办理结果状态: 可以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 办理地点、邮编: 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106室货币金银科 邮编 27100 办公时间: 正常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8266462 传真号码: 8224008 电子邮箱: tarhbgs@163.com 网上表格下载: 无 网上办理情况: 无 监督电话: 8266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