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2-01 10:41:00 访问次数:86 信息来源: |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 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疑义时的鉴定。 办理条件: 持有人持金融机构出具的认定证明和残缺污损人民币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 办理程序: 持有人持金融机构出具的认定证明和残缺污损人民币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 免费 办理结果状态: 可以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 办理地点、邮编: 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106室货币金银科 邮编 27100 办公时间: 正常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8266462 传真号码: 8224008 电子邮箱: tarhbgs@163.com 网上表格下载: 无 网上办理情况: 无 监督电话: 826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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