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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马上就要到了,外出旅游已成为不少市民的假期首选。为此,我市有关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五一”出游应注意四个方面。
选择旅行社要慎重。在选择旅行社时应查看其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如果不清楚哪些旅行社具有合法资格,可以向旅游管理部门咨询。
价格与内容要对照看。有的旅行社以低价招揽生意,但价格竞争的背后,服务内容和质量存在“缩水”现象。一般旅行社组团价格包括:综合服务费、房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专项附加费。综合服务费包括餐饮费、市内交通费、游览点门票、文娱费、行李搬运费、导游费等;专项附加费包含汽车超公里费、风味餐费、游江湖费、专业活动费等。因此,一定要对照服务项目,谨防旅行社以减少项目来降低价格。
签订合同要细而准。“五一”期间,旅游景点交通、住宿、就餐等条件有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变化,往往因旅行社自身无法控制而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因此,在合同中要把旅行日程安排、路线、价格、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标准、购物次数与时间及违约等内容详细写明,词语表述要尽可能量化,不要使用“优质”、“周到”等无法具体衡量的词语。这样一旦发生争议,维护权益有章可循。
景点购物要冷静。一些不法商贩以质次价高甚至是假冒伪劣的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屡有发生。因此,旅游购物要慎重选购商品,特别是贵重商品,确需购买的要注意辨别真伪和质量,价格要货比三家,不要急于成交。购买后,一定索要有效的购物凭证并保存。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与旅行社联系,也可向旅游地消费者协会或工商机关投诉,还可以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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