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08-11 09:15:51 信息来源: |
1、可自行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监所投诉,请求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限是90天。旅游质监所依照有关规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对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裁决。保证金赔偿案件一般在90天内审结。 按照《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下列损害行为列入旅游投诉范围: (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 (3)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 (4)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5)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 (6)其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凡在我国境内旅游活动中发生的经上各类损害行为之一的,投诉者可以向我国旅游管理机关投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旅游纠纷的实际情况,处理旅游纠纷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 3、向消委会投诉; 4、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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