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08-11 09:12:38 信息来源: |
(一)旅游者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旅行社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旅行社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而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二)游客报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游客报名后临时取消行程要求退团,旅行社应按有关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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