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救如何分工

市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重大地质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地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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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 更正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 (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权利人申请更正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必要材料(原件); 4、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的,提供利害关系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必要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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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 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经济组织的或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申请人提供相应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原件); 4、权籍调查表(原件); 5、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 6、其他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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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异议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原件); 4、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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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 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土地他项权证、林权抵押证)(原件); 4、部分债权转移的,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证明材料(原件); 5、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已转让的证明(原件); 6、对最高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尚未确定的承诺(原件); 7、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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