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① 划拨:政府批文及划拨用地决定书(原件)、
② 出让:
划拨土地协议出让: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政府批文及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土地出让金及出让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新供地出让:政府批文及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土地出让金及出让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 租赁:土地租赁合同(原件)、土地租金缴纳凭证(原件);
④ 作价出资(入股):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⑤ 授权经营: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⑥ 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⑦ 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和规划验收的证明(原件);
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证明(原件)
6、 权籍调查表(原件)
7、 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
8、 房产测绘图及测绘成果电子数据
9、其他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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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或林权证)(原件);
4、证明林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① 不动产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② 因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须提交继承、受遗赠等证明材料;
③ 共有人增加或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裱花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
④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有权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导致权属变化,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行政决定书;
⑤ 因单位合并、分立导致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合并、分立的相关证明文件。
5、权籍调查表(原件);
6、转移双方与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确认的《林木基本信息表》(原件);
7、完税凭证(原件);
8、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
9、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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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需役地和供役地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地役权合同和证实变更的材料(原件);
5、其它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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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不动产登记证明(或在建工程抵押证明)(原件);
4、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
5、如果该抵押权变更将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与身份证明;
6、其它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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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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