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价”的概念。

经营者开展降价、打折等价格促销活动,往往强调促销价相比原价有较大优惠。因此,“原价”就成为衡量促销价是否优惠以及计算折价、降价的基准。2020年10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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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填报过程中遇到不会填的选项怎么办?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阅读“填报须知”,按照“填报须知”填写;同时可拨打企业信息填报界面中业务咨询电话,或登录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点击信用监管栏目阅读“年报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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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填报的期限?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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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登录不上,如何解决?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可以尝试使用不同的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登录;可以咨询技术电话:0531-5179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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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联络员收不到短信验证码,怎么办?

确认填报联络员信息是否正确,若是1条都没有收到,建议向手机号运营商电话咨询是否拦截106开头的短信,若以上方法无法解决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9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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