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由谁监管?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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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地理标志产品?

根据原国家质监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向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并提交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建议,有关地方政府成立申请机构或认定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文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产品的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等地理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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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向哪个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

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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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近2年的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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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材料需要向国家商标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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