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非医用口罩的执行标准有哪些?

KN/KP类劳动防护口罩 《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 2626-2006; 日常防护型口罩《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 GB/T 32610-2016; 民用卫生口罩 《团体标准《民用卫生口罩》 (T/CNTAC 55-2020 T/CNITA 09104-2020); PM2.5防护口罩《 PM2.5防护口罩》( T/CTCA 1-2015 ); 经过公示的企业标准。

查看详情 >>

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购置熔喷布应注意哪些事项?

(1)首先了解生产口罩所需熔喷布的过滤效率值要求,如:GB2626-2006《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要求颗粒物过滤效率PFE:KN/KP90≥90%、KN/KP95≥95%、KN/KP100≥99.97%;GB/T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要求颗粒物过滤效率PFE:Ⅲ级≥90%、Ⅱ级≥95%、Ⅰ级≥99%;T/CNTAC 55-2020《民用卫生口罩》要求颗粒过滤效率PFE:≥90%,细菌过滤效率BFE:≥95%。(2)根据口罩产品要求及结构选择适合的熔喷布。(3)要对熔喷布供货商进行认真考察,对方需具备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4)签订供货合同,明确熔喷布的技术要求及双方责任义务等。

查看详情 >>

市场监管部门对非医用口罩质量的监督检查方式是什么?

市场监管部门对口罩产品质量开展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抽查的样品包括生产企业待销产品以及进入市场销售的产品。对拒绝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视情节依法进行处理,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疫情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提高检查的频次和密度,并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查看详情 >>

什么情形可以不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同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在六个月内对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以下简称同一产品)进行两次以上监督抽查。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在抽样时能够证明同一产品在六个月内经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查的,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重复抽查。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跟踪抽查和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查看详情 >>


<< 171172173174175176177178179180 >> 共 427 页 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