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可以不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同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在六个月内对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以下简称同一产品)进行两次以上监督抽查。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在抽样时能够证明同一产品在六个月内经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查的,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重复抽查。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跟踪抽查和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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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查结果去哪查询?

登陆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cjgj.taian.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目或者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到该查询企业名下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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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是否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向谁提出,有无时限限制?

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书面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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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不合格企业整改复查的流程是什么?

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应当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要查明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制订整改方案,在6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工作完成后,企业向负责后处理的部门提交《复查申请》和书面整改报告。负责后处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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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的标识?

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的法定标识“蓝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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