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营养配方食品: 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常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呼吸系统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肝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肌肉衰减综合症全营养配方食品、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全营养配方食品、炎性肠病全营养配方食品、食物蛋白过敏全营养配方食品、难治性癫痫全营养配方食品、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脂肪酸代谢异常全营养配方食品、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
(3)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常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营养素组件(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组件)、电解质配方、增稠组件、流质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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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识别:一是看产品名称、二是看注册文号、三是看年龄段、四是查国家局网站(搜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司”---“特殊食品查询”)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识别:一是看产品名称、二是看注册文号、三是看警示语、四是查国家局网(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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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主要原料 适用人群 是否有特殊营业需求 分类 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
婴儿配方食品 乳基/豆基 婴儿 0~6月龄 专区专柜销售,设立提示牌 ×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较大婴儿 6~12月龄 专区专柜销售,设立提示牌 ×
幼儿 12~36月龄 专区专柜销售,设立提示牌 ×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婴儿 0~12月龄 专区专柜销售,设立提示牌 6种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岁以上(1~10岁,10岁以上) 专区专柜销售,设立提示牌,其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应通过医疗机构或者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 全营养配方食品 √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13种
/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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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不能自行决定购买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一定要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购买产品后要重点阅读掌握标签上标示的食用方法和使用说明,了解如果配置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警示说明。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向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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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是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普通食品。其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等不需要产品注册审批,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不能标示适用人群,也不需要在医生和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如果用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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