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证件有效期分别是什么?

证件的有效期:15周岁以下为5年,16-25周岁为10年,26-45周岁为20年,46周岁以上为长期。

查看详情 >>

伤残证件换发、补发如何办理?

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损毁、遗失或者内容有误需要变更的,证件持有人应当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换发证件或者补发证件。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

查看详情 >>

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的如何办理抚恤关系迁入?

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

查看详情 >>

《烈士证明书》如何换证、补证?

2018年4月30日前评定(批准)为烈士的,由烈士遗属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从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填写并逐级提报相关信息。具体申报材料如下:(一)持证人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二)村(社区)、单位证明与烈士亲属关系,加盖乡镇(街道办事处)、单位主管部门公章;(三)原持《革命烈士证明书》;(四)1983年《革命烈士证明书》换发存根,1983年未经换发的各类烈士通知书、牺牲证明等;(五)《烈士英名录》有记载经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认定;(六)具备批烈权限的有关部门的烈士批准文件。所列依据材料第(三)(四)(五)(六)项,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查看详情 >>

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情况?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查看详情 >>


<< 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 >> 共 427 页 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