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的人事考试报名期间,如何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在考试状态流程图中点击“信息维护”,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无法自行修改但确需修改的应在报名工作结束前请与考试中心联系(8298459)。

查看详情 >>

泰安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考试并审核通过,但缴费时间已过,个人尚未缴纳考试费用,是否可以补缴?

我省各类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不成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时间截止后,报名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报名系统相关功能也已关闭,因此您无法补缴考试费用。

查看详情 >>

劳动仲裁的管辖是如何划分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哪些人事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时标注的单位住所所在的行政区域;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所在的行政区域。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时,为方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事人,优先适用劳动合同履行地原则。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下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1、驻泰城中央和省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的争议案件; 2、驻泰城师级军队聘用单位的争议案件; 3、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争议案件; 4、市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争议案件; 5、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管辖区域内用人单位的争议案件; 6、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管辖的争议案件。 未列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争议案件分别由所在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查看详情 >>

劳动仲裁受理案件的时效时间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特别规定是,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查看详情 >>

什么情形下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争议,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查看详情 >>


<< 271272273274275276277278279280 >> 共 427 页 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