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吗?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山东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和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鲁高法[2010]84号)对“社会保险”争议作了规定,“社会保险”争议,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劳动者要求直接支付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以及赔偿金而发生的争议;(2)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因用人单位是否应当依法承担的部分工伤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除此之外,要求单位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请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皆不予受理,劳动者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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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不执行怎么办?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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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金每月几号发?

根据省里要求,现在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发放时间为每月20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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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在药店使用时显示异常如何处理?

与药店工作人员核实发生异常的具体情况,可通过12333服务电话及时向市社保卡中心反馈情况,进行原因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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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消费记录如何查询?

医保账户消费明细可到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卡窗口、各制卡银行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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