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区各巡游出租车公司:为进一步理顺我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结构,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如下:一、泰城巡游出租车起步价由现行 2 公里 6 元调整为 2 公里8 元,车公里运价由现行每公里 1.50 元调整为每公里 1.60 元。回空费、等时计费、夜间计费保持不变,即:回空费:6 公里(不含)至 20 公里(含)部分加收 50%车公里运价;20 公里(不含)以上加收 100%车公里运价。等时计费: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者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行驶速度低于每小时 12 公里时,前 5 分钟每满1 分钟加收 0.30 元,5 分钟后每满 1 分钟加收 0.40 元。夜间计费标准:一、四季度晚 21:00 点至早 6:00 点,二、三季度晚 22:00 点至早 5:00 点,加收 15%夜间费。计程计费按每满 100 米计量一次计程收费,计费按四舍五入保留到角。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计价器调整和价格政策宣传工作;出租车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三、本通知自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调整到位后执行。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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