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两次提交材料 第一次提交: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审批服务局窗口提供); 2.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相应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车辆购置发票; 4.泰安市网约车申请承诺表(审批服务局窗口提供)。 第二次提交: 1.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车辆照片(9厘米×6.2厘米,车辆驾驶员角度45度角照片); 2.车辆使用性质登记或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登记证书; 3.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安装证明; 4.车辆保险单据原件。(交强险、承运人险、第三者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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