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报名考试的条件

(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 1.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1.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按规定复审合格;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1.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2.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及以上;4.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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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人员证书如何办理

此证书属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核发,个人无法办理,可通过工作单位根据省厅考核管理规定统一组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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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招投标问题投诉流程是什么

投标人(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中标公示内容(或评标结果)存在异议的,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向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后的及时进行答复。投诉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项目所在地辖区行政主管部门投诉。项目所在地辖区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项目所在地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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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的工程质量投诉情形(不在经办单位服务范围的情形)

根据《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第五章第四十三条之规定:(1)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备案的;(2)工程超过保修期限的;(3)已进入仲裁或者司法程序的;(4)因用户装修改造、使用不当等因素造成的质量缺陷;(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6)投诉处理完毕,投诉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投诉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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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关于保修期限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线管、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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