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林业局”(www.tal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林业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88号;邮编:271000;电话:8222081;传真:8223123;电子邮箱:taianlinye@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公开内容的原则,紧紧围绕《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泰安市人民政府网、泰安市林业局网站及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多种方式,予以及时、全面、主动的公开,提高我局行政效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2020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任务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开《泰安市林业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职责任务边界清单》、《市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制定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度泰安市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重大决策、专项计划、业务工作、财政信息、行政权力信息、人事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及时上网公开。局直属事业单位均分别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我局2019 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严格经过了保密审查。同时,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坚决贯彻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的原则,门户网站从不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0 年市林业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1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41510.52

我局按照要求,将能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据统计,2020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158条,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林业新闻、政策解读、通知公告等,如《2020年全市林长制工作推进会召开》、《泰安市林业局2020年预算公开》、《关于调整泰安市林业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对外公开了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办公 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效率不够高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继续创新机制、扩面增量、提高效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量和质量,使广大公众能够获取更为及时、丰富的信息服务。

(三)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与途径,加强学习交流,提高工作水平。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广大林农群众,加强重点领域工作的信息公布,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