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建设信息网”( tajs.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长城路16号;邮编:271000 ;电话:8222196 ;传真:8229154 ;电子邮箱:taszjjbgs@ta.shandong.cn)。

一、工作情况概述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定期进行保密审核和监督检查,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一年来,组织了政务公开宣传培训班,编制更新了《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并以“中国泰安”、“泰安市建设信息网”等网站为主要载体,面向全社会公开本部门信息,促进住建系统政务公开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到位。为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调整了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人事科、执法监察科、工程建设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勘察设计科、行业安全管理科等科室配合,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不定期召开碰头会议汇总公开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以制度促规范,不断理顺机制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制度,积极发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试行)〉〈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开放制度(试行)〉的通知》和《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解读及回应制度〉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及时发布政策解读。2018年,通过“泰安市建设信息网”发布关于《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和《泰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6篇。

(二)加强舆情收集和回应。设立专门网络舆情管理员,每天对互联网的新闻、论坛、博客、微博、微信、QQ群、网友评论、电子报刊、新闻移动APP等媒体的网络舆情,进行收集、研判和回应,及时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起到正面引导作用。全年受理回复网络舆情100余件。

四、《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在“泰安市建设信息网”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置“重点领域”和“行政执法事项”专栏,及时对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公开,同时通过“信用泰安”平台,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公示,2018年报送信息453余条。

(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确保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措施顺利实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双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执法检查方法、规范等规定,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2018年共通过“双随机”方式检查建筑节能项目8个,安装单位15家,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80家、抽取64项单体工程开展了实体质量双随机抽查。

(二)大力推进三个市民化。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策部署,把人口市民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解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一是工作进展顺利。《泰安市“十三五”人口市民化目标任务》、《泰安市人口市民化规划》有效实施。2017年底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6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08%,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二是任务目标超额完成。2018年省定计划实现11.8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其中:4.8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3.5万外来务工人员、1.3万就地转移人口>、7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截止11月底,实现17.0226万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其中:6.2102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4.0696万外来务工人员、2.1406万就地转移人口>,10.8124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完成省定年度任务率144.26%。2018年市级计划实现16.8228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其中:6.0768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4.1039万外来务工人员、1.9729万就地转移人口>、10.746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截止11月底,完成市级年度任务率101.19%。

(三)做好农村改厕工作。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意见要求,2018年底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2018年度我市计划改造数量为14.9234万户,截止12月底,全市共完成农村改厕15.3423万户,完成率102.81%。目前,省、市两级奖补资金已预拨付3779万元。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我们通过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现场推进会、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确保了改厕工作真正有人抓、有人管。二是科学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50号文件规定的“四统一”(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要求,最大限度保障施工质量和进度。市、县(市、区)两级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调研,彻底摸清底数,建立改厕台帐,科学制定计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采用双瓮式、三格式、粪尿分集式、一体化等多种改厕模式,扎实推进改厕工作。三是完善资金保障。按照政府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多方筹集改厕资金。在省财政奖补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按平均每户3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同时各县(市、区)也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不低于市级奖补资金同等规模进行奖补,确保改厕工作顺利实施。四是适时督导检查。市住建部门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培训指导,先后开展调查督导20余次。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告制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确保了改厕工作的高效推进。

(四)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8年我市共有2377户列入农村危房改造,截止8月底,全市已竣工2561户,竣工率107.74%。主要做法有:一是落实改造任务。市住建、财政部门联合制定了《泰安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批和操作程序,危房改造的责任目标,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成果真实。二是选准危改对象。为将资金完全用于解决最贫困、最危险、最需要农户的住房问题,坚持阳光操作,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便于社会监督。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居住房屋极度危险、家庭极为困难农户的房屋先行改造建设。三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乡镇都成立了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求每项建设工程都要有相应的审批手续。同时,严格实行房屋竣工验收制度,对改造后的住房由住建部门牵头,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四是严格资金管理和档案完善。各县(市、区)实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账目管理制度,中央、省、市三级共拨付资金3991万元,其中中央拨付512万元、省级拨付2479万元、市级拨付1000万元;严格落实一户一档,建立完善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将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及时上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农户档案管理系统。五是做好“温比亚”台风灾后危房改造工作。“温比亚”台风过后,我市农村住房不同程度受损,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温比亚”台风灾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情况统计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市共排查出729处影响农村“四类人员”安全的房屋问题。其中:泰山区共2处;岱岳区共165处;新泰市共213处;肥城市共19处;宁阳县共122处;泰安高新区共208处,截止到11月底已开工建设728户,完成改造728户(1户死亡),完成率100%。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丰富网站内容。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不断丰富栏目板块,及时更新工作要点。拓宽渠道,进一步健全微博、微信平台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的各项规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需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36条,开展微发布612条。

(二)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2018年全年在报刊类媒体宣传报道300余篇,其中,央视新闻国际频道《记住乡愁》栏目以《一根扁担挑着的责任》为题,报道了泰山挑山工宋起军的故事,《人民日报》刊发信息1篇,新华社杂志内参1篇,《大众日报》刊发信息15篇,《泰安日报》刊发信息200篇,泰安电视台宣传报道24次,凤凰新闻网、今日头条、搜狐新闻、新浪新闻、腾讯新闻、中国网、百度新闻、网易新闻等多家网络媒体对我市城市道路建设工作展开报道。

(三)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市城建档案馆全年累计入库数字化档案49500余卷、纸质档案10000余卷,共接待信息查阅人员339人次,调卷372卷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次,其中,当事人当面申请14次,传真申请3次,网络申请13次,信函申请11次。

(二)数量居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4件,原因是申请人对部门职能、管理权限、审批具体环节不了解,提出的申请事项不存在,我局无法提供,做出信息不存在的回复。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

(二)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健全制度,落实责任。2018年,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明确了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表,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确保全面、及时地公开到位。

(二)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对各局属单位公开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纳入局信息公开工作中,实行一个口径统一对外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性、有效性。

九、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泰安市保密审查制度》制定印发了《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组织实施了对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检查,规范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信息后拟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一)2018年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行政部门各个环节形成多项联动方面有待加强,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协调各相关部门主动参与。二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网上受理的时限上有待加强。三是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程序、受理主体的理解方面有待统一和加强。

(二)今后改进措施

1.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力争在2019年底形成设施集中统一、信息资源有效共享,业务办理有机协同的电子政务格局,推进网上办事、网上受理的协同、高效、规范。

2.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积极参加上级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公开意识和法治意识,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

1.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工作常态化。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提高责任科室、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健全机制,规范运行。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时梳理报送应当公开的信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督查,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3.依法执政,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十一、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7日

2018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