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书版)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积极拓展信息发布渠道,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务公开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1.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在市局门户网站累计公开信息458条,在泰安交通运输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29条。加大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工作举措、法规政策、规划信息、统计信息、管理信息等方面信息的收集力度,对照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做好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第一时间上传至网站进行公开。完善相关要素,主动更新市局领导和内设机构以及局直单位相关信息。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对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工作规程,将经费支出纳入财务信息公开范围,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今年以来,累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邮寄等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合计1件,办结率100%。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有效管理政府信息,保障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统一、有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公开和不公开的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全年未发生涉密文件、信息外泄事故。

4.平台建设方面。持续推进泰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优化栏目设定,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发布内容规范可靠。同时,充分发挥泰安交通运输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工作动态类信息发布,及时更新部门工作动态,为群众了解部门工作提供便利。

5.监督保障方面。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部署,局办公室抓落实,责任科室、局直单位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制定并下发《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压实信息公开责任,依法依规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同时,定期通报政务信息报送情况,督促各相关科室及单位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组织政务公开培训2次,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7

行政强制

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一是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民互动类信息能够及时处理,对微博、微信类网友后台留言关切还不够;二是信息的质量方面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内容深度不够、广度不高;三是信息发布方面,政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全面,对工作动态类信息上传较多,政策解读类、工作落实类信息上传较少。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方式,做好门户网站、新媒体渠道的政策解读、在线解答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对各单位联络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3.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专题专栏建设,根据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多样形式予以展现,助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2年,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严格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交通重点项目建设、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交通运输执法、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等领域,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凝聚发展力量,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提升行业服务管理能力,有力推动了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3.2022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9件(主办17件,协办2件);市政协提案12件(主办8件,协办4件)。所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办结,办理结果均达到“三个100%”(即:面商率100%,答复率100%,委员基本满意率100%)。

4.2022年,我局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助推法治部门建设。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公开”的原则,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一单、两库、一细则”,并贯彻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安全生产各领域和各环节,构建以全覆盖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联合监管为常态、信用监管为保障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发建设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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