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委立足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力度。

1.主动公开方面。我委积极践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和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0余条次。一是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同一政策多种角度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9条;二是高质量、高效率开展互动交流工作。共办理群众留言95条,发布意见征集2条,收到群众意见建议9条并进行回复;三是高标准、全系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网站发布市急救指挥中心迁建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丰富完善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疫情有关信息,每季度公示市区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和全市医疗资源配置情况。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数量比2021年多1条,均按照时限要求进行答复。我委认真执行《条例》,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统一办理文书格式,建立健全有效的协查、会商等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健全制度保障,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措施进行完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构建完善网站管理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网络安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舆情应对、政策解读等制度。定期对机关各科室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进行督导,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外发布的每一篇信息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4.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平台和宣传阵地作用,继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网站首页,并根据市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在委网站新增设3个栏目,开设“健康泰安”抖音账号,在微信公众号开设“疫情防控”“公众健康素养大提升”“鹊说中医”等栏目,及时向群众科普疫情防控、卫生健康等信息。组织开展“跨越‘数字鸿沟’,融入‘智慧生活’政府开放日暨智慧助老志愿者服务活动”,弘扬中华民族爱老敬老的美德,提高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

5.监督保障方面。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一是成立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委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委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三是通过培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和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并认真组织本级和委属各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开展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较大进步,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人员工作水平和能力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工作动态和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三是部分政策解读针对性不高等问题。

根据以上问题制定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公开要素、细化标准时限,切实提升公开效能。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性文件解读能力。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规范性文件以外的政策性文件、重要业务工作文件等,公开属性应定为主动公开,凡是不主动公开的均要书面说明。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三是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出台工作标准,规范登记、审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完善疑难案件会商机制,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支持,切实提高答复准确性。

四是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会精神,认真学习《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指导委属有关医疗卫生机构逐条抓好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积极参加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和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并认真组织本级和委属各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开展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二是认真对照重点工作落实台账,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相关落实情况在网站进行公开。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委共承办人大建议14件(其中主办14件)、政协提案48件(其中主办32件、协办16件)。所有主办件均与代表、委员见面征求意见,所有协办意见均按时提交主办单位,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泰安市卫生健康委牢固树立“人民至上、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坚持登高望远、奋力争先,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和效率,努力打造透明高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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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解读: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