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0条。其中,通过局网站发布信息1339条,微博发布信息189条,微信发布152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篇。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全力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得上网。二是修订了《泰安市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主体。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报纸报刊等各类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

5.监督保障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督,定期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情况好的通报表扬;对落实情况较差、问题较多的通报批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1年,市商务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对照各级政府政务公开部门的要求,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通过制定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深度不够、内容不全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政府信息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在政策解读上还存在解读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图文、视频、音频等形式较少。

2022年,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切实做到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是把政务公开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提高工作效能。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企业更大程度参与商务政策制定中去,严格落实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推送,切实增强商务信息公开时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力争我市商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泰安市商务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泰安市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多种形式发布各类优化营商环境类政策的宣传解读、进展成效及新一代消费热点、全面促进消费升级等相关工作动态信息。

(三)2021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2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复率100%,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办理结果。

泰安市商务局

2022年1月25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