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1.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73条。其中,通过局网站发布信息1023条,微博发布信息581条,微信发布869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4篇。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从源头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加强已公开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进行更新。健全决策预公开机制,做好意见征集工作,及时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做好政策解读,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同步发布解读文件。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全力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得上网。修订《泰安市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主体。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载体平台模式。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平台和宣传阵地作用,整合了原有网站资源,细化了栏目分类,优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网站栏目设置更加精准、功能更加完善,拓展了信息发布的广度和深度。同时,积极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抖音、市政府门户网站、报纸报刊以及各公开媒体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

5.监督保障。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督,定期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情况好的通报表扬;对落实情况较差、问题较多的通报批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2年,市商务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对照各级政府政务公开部门的要求,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不够突显。部分政府信息的发布没有把政府网站作为第一渠道,立体化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仍需完善。二是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仍需继续深化,公众意见表达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三是政策解读内容还不够生动、形式还不够丰富。目前政策解读文件还主要以问答或表格方式呈现,可读性、易读性还有待提高。2023年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细化措施、精准施策,有序部署落实,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一是加强培训学习。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制度的学习,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和能力。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培训,使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二是提升公开透明度。做到非涉密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全程公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拓展政府公开信息的深度。三是把握公开时间节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及时将涉及民生民情的信息咨询公开公布。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不断强化公众参与意识,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四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现融合发展。五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优化解读形式,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探索动漫解读、音视频解读等多种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度,泰安市商务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以多种形式发布各类优化营商环境类政策的宣传解读、进展成效及新一代消费热点、全面促进消费升级等相关工作动态信息。

(三)创新实践情况

强化政策直达快享,确保政策迅速精准落实到市场主体。会同多个部门印发《泰安市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第一时间召开解读新闻发布会对政策进行解读。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公开政策内容、实施细则、办理流程及政策咨询电话,提升企业政策知晓率和到达度。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2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17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复率100%,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办理结果。

泰安市商务局

2023年1月29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