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gxq.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高新区综合管理部联系(地址:泰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邮编:271000;电话:8938561;传真:8938307;电子邮箱:wmk819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泰安市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安高新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泰安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泰安高新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高新区各级各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政务公开栏、高新区政府网站等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高新区共共收到符合法定条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均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未出现举报或投诉等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一是领导重视,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职责并明确分工,积极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学习领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汇编》等文件,总结认知,领会创新。二是建章立制。今年制定完善了《泰安高新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泰安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泰安高新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相关文件,为政府信息公开打下制度基础。

(二)加强组织协调,把问题由“大”化“小”。组织拆迁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北集坡街道等部门先后召开多次协调会,督促各有关部门查清事实,依法依规解决各类政务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先后依法回复各类政务公开申请16次,未出现举报或起诉等情况发生,答复率100%。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高新区门户网站、高新报、今日高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机制

高新区制定完善了《泰安高新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泰安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泰安高新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相关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高新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和减免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58

58

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30

-1084

22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327

+359

4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67

+134

1959

行政强制

597

0

48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1

36880.863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专业素质不够,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文件学习不够全面,知识储备欠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持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强化信息内容更新,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完整性和及时性。二是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能力。明确责任,创新举措,采用多种方式全面准确解读政策文件。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抓好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