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一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二是根据《2022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我委重点工作任务,认真梳理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主动挂网公开,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做好重大政策解读,按照“谁负责、谁解读”的原则,重大政策出台后由对应科室及时进行宣传解读,通过图片、解读文章、影像等各种方式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上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2022年,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376条,公开政策文件190条,解读政策53条。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62条,含规划信息9条,重大项目信息13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条,公开征集意见5次。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3件,没有收到投诉,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其中:通过快递信函申请件17起,市政府网站申请件6起,所有申请均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事项答复率及事项办结率均达到100%。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为项目的立项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等,用于了解情况等需要;从受理量来看,相比去年总量减少7件,下降23.3个百分点。此外,我委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均无收费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切实解决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保证信息发布的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三是严格遵循“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政府信息在正式公开前,必须进行严格审核。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通过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把公共事业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车场收费等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价格政策,在全社会范围内及时公开,加大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度,解决群众疑难问题。二是利用“泰安.价格通”价格公共服务平台及微信公众号对价格信息予以常态化公开,并通过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功能,进行价格走势、区域对比、价格预警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平台价格信息量达20多万条,为广大群了解价格信息提供了数据支撑。三是一方面依托“信用中国(山东泰安)”网站,集中公开公示信用修复政策规定,强化政策解读;另一方面利用各种媒体渠道,积极总结、推介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修复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其中“信用中国(山东泰安)”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8000余条,基本形成了“知信、诺信、践信”的社会共识,初步营造了共铸“信用泰安”的良好氛围。

5.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体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将公开内容进行梳理,统一发布。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强化相关负责人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定期对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把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积极改进,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要求各处室梳理能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梳理汇总,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真正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相关信息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继续深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制度,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并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多维度扩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委今年受理人大代表建议14件,主办10件;受理政协会议提案25件,主办6件,第一批交办工作已于7月底全部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均为100%。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回应社会关切。对我委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对政策文件认真解读,在摸清吃透政策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加强舆情研判、回应,及时答疑解惑。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根据《2022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我委重点工作任务,认真梳理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主动挂网公开,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对我委承担的重大决策事项,应主动及时通过网络征集、咨询协商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等的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泰安市发展改革委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公开促服务,聚焦“三度”发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

重大决策问需于民,政务公开有“温度”

一是汇民意聚民声集民智,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对关系民生的重大决策,全面公开政策制定背景依据、制定过程、初步方案、草案解读等内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升决策科学性和透明度。二是涉及民生的价格调整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做好调价前、调价过程、调价结果公开。事前,公开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公开听证会主持人和参加人;事中,邀请媒体记者现场直播听证过程,听证会后公开意见和采纳情况;政策制定后及时发布政策文件,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政策顺利出台创造了良好环境。

多渠道公开价格信息惠民生,政务公开有“广度”

线上,依托“泰安·价格通”价格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居民消费品价格信息,并通过平台大数据分析功能,进行价格走势、区域对比、价格预警分析,保障居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为群众日用消费品保“价”护航。发挥新媒体优势,利用微信公众号,每日公开《全市居民生活消费品价格监测情况》,引导群众合理消费。线下,梳理政府定价项目收费标准,包括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电力、交通运输、停车、教育、物业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等商品和服务价格,发布《便民价格手册》,通过惠民宣传活动,向社会发放价格政策明白纸、宣传册等,方便广大市场主体和市民查阅,增强价格政策透明度。

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政务公开有“精度”

强化政策直达快享,确保政策迅速精准落实到市场主体。一是会同21个部门联合印发《泰安市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方案》,第一时间召开解读新闻发布会对政策进行解读。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公开政策内容、实施细则、办理流程及政策咨询电话,提升企业政策知晓率和到达度。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坚持“群众需要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开设“发改大讲堂”专栏,以丰富的内容和新颖的展示载体增加群众的满意指数。三是成立政策宣贯组,集中开展“送政策到企业”系列活动,面对面与企业交流互动,答疑解惑,为企业纾困解难。四是做好政策跟踪服务,强化重点行业、园区、企业和重点项目运行情况监测分析,深入一线,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助力全市工业经济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