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农业信息网”(www.ta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奈河东路1号;邮编:271000;电话:0538-8223261;传真:0538-8228369;电子邮箱:tasnyjxxk@ta.shandong.cn。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市农业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和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指导,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合力。
  完善机构建设。由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牵头,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协助配合,人事科、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经管站、植保站等局属各单位立足各自职能,全面参与和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能,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网络平台建设和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拟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和更新工作。办公室负责公文类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的源头认定、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局办公会议重要决策事项的研究和督导落实。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组织相应的政策解读,以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关其他各科(室、站、校),负责主动做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强化制度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在原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如:泰安市农业局会议开放制度(试行)、泰安市农业局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试行)、泰安市农业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制度等系列配套制度。
  工作部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下发通知、分解任务、健全制度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促进工作开展和落实。
  亮点及创新工作。结合机关党建“两学一做”、强农惠农政策、文明城市创建等重要活动,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栏目,建立相关专题栏目,促进了“两学一做”活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健康开展和乡村振兴、村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和宣传。
  深化公开内容。坚持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与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到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两促进:一是与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相结合。及时公开公布春耕备播视频会议、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农业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春季生产、三夏生产、三秋生产等关键农时季节农业生产活动、上级农业部门和市领导指导工作、视察调研等重要会议和活动动态信息。二是与重点亮点工作相结合。及时公开发布全市农业工作要点、全市农村经管工作要点、小麦、玉米、蔬菜、茶叶生产管理技术意见、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经营管理、泰安市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农业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等信息。三是与重点领域工作相结合。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茶叶扶持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家庭农场市场以上示范场、农业局年度经费预决算等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资金及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都按照程序要求,及时进行公开发布。
  创新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农业局政务公开系统、农业局网站——泰安农业信息网进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还经常通过壁报栏等形式进行相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查阅场所建设。根据不同服务对象需求,建立多形式查阅场所。查阅人可分别通过市政府网站农业局政务公开系统、农业局网站(泰安农业信息网)查阅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通过局机关档案室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纸质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面对面查阅和咨询相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
  保密审查。对拟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保密审核制度,针对不同种类、不同密级程度的信息,分别由局属各单位稿件起草人、主要负责人、局办公室、市场信息科、各单位分管领导,分类审核把关,特别重要和敏感的公开事项须经局主要领导同志审核同总后放可对外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安全。
  监督检查。年内对局机关和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情况、保密情况,由局办公室、市场信息科、人事科、政策法规科以及纪检监察机构,定期不定期检查,在确保网上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督促局属各单位凡应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及时通过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
  宣传培训。通过以会代训、专题会议、下发文件和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局属各单位人员特别是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全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意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营造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氛围。
  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公开。根据省、市政府和相关牵头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市农业局认真做好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村务公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补贴等重要工作情况政务公开,对农产品市场价格等相关信息,分别链接了农业部网站、省农业厅网站相关专题栏目,公开相关情况和信息。同时,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财政局等主管部门,全面认真做好了政协提案办理、年度预决算、农业产业化资金扶持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了小麦、玉米种子允许销售品种、农药合法生产经营单位备案、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乡村之星、拔尖人才评选等社会和广大公众普遍关注的事项的信息公开。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2018年加强组织领导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兆泉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立波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法规科、财务科、计划科、产业化办公室、生产科、质监科、生态农业科、老干部科、机关党委、纪委、农广校、农业执法支队、经管站、科教站、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环保站、种子站、特色农业办公室、质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一年来,坚持把政务公开放在重要位置,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兆泉同志亲自指导局机关和属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对财务公开、人事公开、重点项目、重要决策、重点工作等公开事项,亲自审核把关,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立波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局属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抓好工作落实。局班子其他领导同志,都对政务公开工作热情关心和积极支持,并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对应及时公开的政务信息,提出指导意见和相关要求。局属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和工作优势,明确各自政务公开的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2018年机制建设情况。为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开展,确保政务工作落实,成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牵头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局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财务科、计划科、产业化办公室、生产科、质监科、生态农业科、老干部科、机关党委、纪委、农广校、农业执法支队、经管站、科教站、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环保站、种子站、特色农业办公室、质检中心作为配合机构,结合各自职能做好局机关和各自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针对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能和业务优势,市场与经济信息科,主要负责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泰安农业信息网)的日常维护和保障,拟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的网上发布和信息更新,以及相关协调和制度保障。办公室负责公文类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的源头认定、保密监管审查、牵头承办的涉及局机关综合性、全局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做好以市政府或农业局名议出台的涉农政策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审核和解读,以及农业行政应诉、复议工作。局属其他各单位重点做好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局属各单位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规范程序,明确目标责任、公开方式和时限,通过相关媒介和局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公示,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局领导分工变化情况,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都能及时得以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规程,方便群众咨询和查询,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公文类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和源头。凡以泰安市农业局名义出台印发的每一件公文,在登记编号和印发的同时,都根据公文具体内容,分别标注“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公开方式和要求,对于应主动公开的公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过媒介和局网站(泰安农业信息网)、市政府网站农业局政务公开系统进行公开。对于“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公文,注明理由。从源头上确认和奠定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基础。
  (三)2018年制度建设情况。
  2018年,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制定了泰安市农业局会议开放制度(试行)、泰安市农业局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试行)、泰安市农业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制度等三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制定了《泰安市农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为做好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重要依据。公文类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和源头。凡以泰安市农业局名义出台印发的每一件公文,在登记编号和印发的同时,都根据公文具体内容,分别标注“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公开方式和要求,对于应主动公开的公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过媒介和局网站(泰安农业信息网)、市政府网站农业局政务公开系统进行公开。对于“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公文,注明理由。从源头上确认和奠定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同时,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等相关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市农业局起草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文件主要有两件,分别是《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2号)和《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字〔2018〕22号),对此都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将解读材料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农业局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和省级出台的涉农重要文件,通过局网站(泰安农业信息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下载和转发相关专家和文件起草单位发布的乡村振兴、村务公开等政策解读稿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0余件,扩大了国家、省涉农政策宣传覆盖面。另外,还通过12345热线直播节目、干部下派包村、第一书记帮扶贫困村、农业干部、农技人员赴基层调研、下乡进村入户送科技、送政策、送服务、印发明白纸、各类现场场会、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回应基层农民群众和社会关切,进行面对面的互动交流。
  四、《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总结单位重点报告内容》,市农业局主要承担了以下重点任务,并进行了公开。
  (一)工作任务落实计划。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市农业局对承担工作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及时公开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举措。及时公开关于《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推进落实情况以及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二是深入解读“三 农”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举措,把政策措施讲透彻、讲明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广泛宣传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及解读材料。三是我市推动村务公开工作情况。对此,专门向局属各单位特别是承担此三项任务的计划科、政策法规科、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土肥站、经管站、生产科等相关科室站下发了《泰安市农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为做好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和相关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指导和重要依据。
  另外,和市政府各部门共同承担的9项工作任务,包括:1、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2、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3、制定政府会议开放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各级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大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市经济运行会议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加大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重点公开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4、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好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市政府各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5、要制定政策解读制度,坚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要政策出台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 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围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部署,加强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解读工作。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做好重要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6、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与联动,实施政务舆情督办制度,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重点关注涉及重大政策调整、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加强政务舆情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机制。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7、要制定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办法,完善工作流程,保障公众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围绕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在重大规划计划编制、重要政策措施制定等工作中积极开展意见征集。8、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在公文审签单上标明公开属性,在制定或获取政府信息时认定其公开属性,文件正式印发时,在文件正文上明确标注公开属性。9、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制定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对和市政府各部门共同承担的9项工作任务都明确了工作计划和具体要求,逐项逐项认真落实。
  (二)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
  通过制定下发《泰安市农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加强调度和督导、明确办理时间、标准和要求等措施。
  一是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
  二是乡村振兴、村务公开、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新旧动能转换等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公开情况,加强工作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三是公开市政府督查通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信息。对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全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专项督查的通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市、县两级农业、农村经管主管部门在认真搞好整改同时,按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农业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是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对市农业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应予公开的能够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对其办理结果,按市政府办公室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农业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公开取得成效或效果。
  一是构建现代农业新格局。完成了《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方案》《泰安市现代高效农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泰山区和新泰市两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分别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获奖补资金1.5亿元。积极开展田园综合体省级试点创建,投资3.08亿元,规划建设了2万亩新泰良心谷田园综合体。二是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持续推动高效特色产业发展,新植茶园3000亩,总面积达到4.5万亩,产值8.1亿元。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208万亩,总产810万吨左右。食用菌年产6万吨,产值6亿元。葡萄种植面积达到10138亩,葡萄酒产业产值达1.1亿元。培植壮大经营主体,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315家,年销售额达到420亿元,分别增长12%、10%。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35家。农民合作社达到8616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6家、省级102家;家庭农场达到4303家,其中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25家。三是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水平。截至11月底,我市已全面完成了240万亩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今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552.3万亩,亩产482.9公斤,总产266.7万吨,分别比去年增长0.9%、0.7%和1.6%。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8000余万元建设的2个高标准农田创新试点项目,目前正在加快建设中。四是大力实施质量兴农和品牌战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市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79家,省、市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全市省级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总数达到20个,组织开展了首批市级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评选认定泰安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18个。突出泰山茶品牌建设,聘请知名专业公司对泰山茶区域公用品牌进行了整体策划,对品牌定位、市场准入、茶旅融合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设计,形成《泰山茶区域公用品牌整体规划方案》,完成“泰山茶”宣传片的制作和《泰山茶志》编撰。通过各种媒体全面铺开泰山茶品牌宣传推广工作。五是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市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320.47亿元。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的村(居)达到3448个,占93%。通过改革明晰了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关系,确保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10月份,我市顺利通过省检查组的督导考核,产权改革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六是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针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村庄布局等关键环节,制定出台了15项专题规划,形成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布局。认真抓好示范创建,加快推进“七改”、“三通”,全面提升农村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五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市级以上财政资金1.05亿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共打造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68个,市级示范村216个,全市农村面貌明显改善,《人民日报》《大众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取得的成绩进行了专题报道。七是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对市农业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应予公开的能够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对其办理结果,按市政府办公室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农业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8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农业局网站、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93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3)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99)条。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目前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泰安农业信息网”政务公开等各相关信息栏目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局政务公开系统,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负责平台和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信息栏目的维护和信息发布与更新工作。局机关和属各单位拟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统一由网站管理人员上传至网站对应信息栏目,对外发布与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2018年,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主要来源于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的申请3件,为网友提出的2016-2017年治理农业污染情况的重大举措或文件、泰安疾风网络有限公司在淘宝销售假农药的情况、新泰市翟镇翟南恒疏无疆农光互补大棚建设的可行性调研报告公开的三件申请,给予了及时答复和处理,并和网友直接电话联系沟通了情况,网友表示满意。没有收到当面、传真、信函等其他方面的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2018年(3)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数量(0)条、同意公开答复数量(3)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量(0)条、不同意公开答复数量0条、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数量情况0条、申请信息不存在数量情况0条、告知作出更正补充数量情况0条、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量情况0条、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中,按时办结数量(3)条,全部实现了按时办结。延期办理数量0条;无不同意公开的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居前的事项描述。根据刘珍申请公开索引号为[917]的公开信息要求:“请公开2016-2017年治理农业污染情况的重大举措或文件”。泰安市环境保护站已将申请人所需要的信息材料:1、泰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2、泰安市农业局关于成立泰安市农业局农业生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泰农字[2017]19号;3、泰安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泰农字[2017]31号),于2018年7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及应对情况。2018年市农业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
  (二)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及应对情况。2018年市农业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2018年本单位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和落实情况。2018年市农业局局属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条例和规定,主要从四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增强公开意识。二是明确责任主体,主动公开各自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三是立足工作职能,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四是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二)2018年本单位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成效。2018年,市农业局局属各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和规定,以及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都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职责,做到了与本单位职能相结合、与工作开展相结合、与服务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相结合,严格履行和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法规和制度,及时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做到了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尽数公开,为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了大量高效优质的政府信息,得到了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九、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部署,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会同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纪委、政策法规科等单位,不间断对局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了指导、调度和检查督促,确保了各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一系列重要部署的落实,确保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所分配的各项政务公开任务的落实。

      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农业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十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一)2018年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业务性工作信息公开数量较多、所占比重较大,农业资金项目类、干部人事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二是少数单位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发布不及时和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簿弱等现象。三是针对本级政府和农业部门单独制定出台的政策法规类文件数量较少的实际,本级政策法规类文件的解读类政府信息也相对较少,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法规类解读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不断加强。四是新闻发布工作相对簿弱,需要加强。
  (二)今后改进措施。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一是加大各类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的公开发布力度,充实公开发布内容,优化公开发布结构。二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通报考核制度,增强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形成凡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达到主动公开、自觉公开和及时公开。三是加强对本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类政府信息发布。对本级出台的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农业重要扶持政策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意见、办法等,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相关职能科室站和专家及业务骨干做好相应的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疑惑。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各相关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尽数公开,应保密的坚决做好保密工作。五是加强新闻发布工作。
  (三)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理顺职能,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和制度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室批准的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机构设置及“三定”方案,参照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和职能设置,本着上下对口和左右对口原则,努力从根本上理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体制和职能。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责任主体、人员队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核、通报考核、政策解读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本机关和机关各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四是进一步加强以泰安农业信息网为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五是加强泰安农业信息网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六是加强新闻发布工作。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根据工作履行情况,暂无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二)须填写的统计表等附表。包括“附表1泰安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doc”、“附表2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统计表.docx”。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2018年1月21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