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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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泰安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为总抓手,紧紧围绕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以政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提升,持续打造“阳光科技”,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1.主动公开。2022年,通过泰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条,其中履职依据类15条、机构职能类3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类48条、规划信息类6条、统计信息类6条、人事信息类6条、其他法定信息类27条。此外,通过泰安市科学技术局有关栏目公开通知公告类信息127条,市内动态类信息115条,图片新闻2条,相关政策类信息13条。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渠道为网络,已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受理并答复申请人。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市科技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制度、舆情收集与回应机制等一系列制度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加强网站管理,实行栏目责任制,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实行信息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要求完成局本级规范性文件梳理、汇总、上传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渠道,及时对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奖励、重要会议精神等进行公开,保障企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窗口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解答疑问,回应企业群众关切,推进政务公开运行阳光、高效。

5.监督保障。根据工作实际,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内部督办方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落实。依托上级和局本级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年内共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策多方位解读和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差距。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围绕突出问题,加大改进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进一步。一是加大科技相关政策的解读,依托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平台采取视频、图片、动漫等大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对企业群众关注较高的政策进行多方位解读。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利用集体学习、专题培训等时机让更多的业务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增大政务公开与科技业务的结合度,坚强政务公开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聚力打造“阳光科技”品牌,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政务公开实效为泰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加力。一是加强科技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宣传科技政策,主办、参加5场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服务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泰安市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方案》《泰安市支持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科技优惠政策进行了现场解读。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头条号、微信公众号组成的立体化媒体矩阵,全方位同步推送科技政策和相关解读,强化政策解读的时效性。编印发布2022年《科技创新政策摘要汇编》,逐一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涵盖政策介绍、优惠内容、申报条件等方面,真正做到了用最通俗精炼的语言将政策干货讲清讲透,让企业普通工作人员一眼就能将政策读懂。同时依托市民之家政策咨询平台和行政服务窗口,主动公开,解答企业、群众疑惑,提高政策透明度。二是优化企业申报流程。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及时公开企业申报流程,依托互联网开展线上申报培训,解答企业疑惑,提高企业申报成功率。优化办理流程,以“局长直通车”“一对一服务”和“现场办公”等快捷方式对企业开展“保姆式”服务,深入企业精准对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三是及时回应热点关切。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热线制度规范,第一时间对政府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答复。相关诉求回复群众率、按期答复率、群众满意率等均为100%,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有效解决了企业群众诉求。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共收到人大议案3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件;收到政协提案10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2件。13件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均按要求吸收采纳,办理结果已在网上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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