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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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zrzyj.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邮编:271000;电话:0538-8297937;传真:0538-8297963;电子邮箱:tagt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结合自然资源规划领域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以局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灵活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并行,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主动公开。据统计,2021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共计4678条,微信发布信息189条、微博发布信息13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全年共办理142件,其中本年新受理133件,上年结转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对内出台了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明确各科室(单位)的职责,提出了审核的具体要求,提高了发布效率和内容的准确性。为更好地把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界限,我局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明确公开的类型,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认真做好网站整合改版。今年,我局对门户网站管理、数据成果提供进一步提出了改进和完善要求,通过全新的界面设计、全面的功能栏目优化整合建设局新门户网站。二是强化微信微博管理。我局强化了微信、微博管理的主管科室、具体承办单位和技术支撑单位责任,并设专人落实日常工作,结合工作需要及时发布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做好网站日常维护。结合政府网站绩效考评及抽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和维护,定期自查,确保网站外链、友链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2021年度,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厘清工作职责,局综合科和地理信息科技科具体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单位)均落实专人,构建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进行专班化运作。二是建立疑难问题会商协调机制。在实践过程中,我局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疑难遗留问题建立了分管局领导牵头的疑难会商机制,通过集体研究、协商讨论后,再确定答复意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办理的准确性。三是加强内部监督。综合科和地理信息科技科是信息公开监督管理责任科室,对主动公开的情况进行定期自查,及时整改网站上的错链,指导相关单位更新栏目信息;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是否规范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

行政强制

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29.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9

0

0

2

2

0

1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3

0

0

1

1

0

9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1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1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31

0

0

2

2

0

1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1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梳理总结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改进,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部分内容理解还不够精准。为此组织全局相关科室单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精神及变化要点。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同时主动向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掌握最新的政策要求。二是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面对依申请公开数量的持续高位,仍需探索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的路径和机制,以降低行政成本。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为此我局制定下发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相关任务逐项分解,进行细化,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和减免事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规划信息、财政信息、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梳理,对除按规定应保密的文件之外的,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开,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接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5件,其中,主办人大建议15件、协办12件;主办政协提案18件、协办19件、参阅件1件。截至2021年8月底,已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毕,对主办件全部进行面复,对协办件全部及时向主办单位提供资料,实现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的办理目标。相关答复建议已在我局官方网站全部公开。

                       2022年1月25日


图文: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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