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民之家smzj.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泰山国际会展中心2楼东厅;邮编:271000;电话:0538-8291072;传真:0538-8291072;电子邮箱:tasp@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要求,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计划和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分解细化任务,认真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围绕2020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要求,在门户网站市民之家共发布3149条。在政务公开栏目中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659条。其中部门文件48条,政策专题6条,部门机构概况6条,规划信息2条,部门统计信息10条,行政权力运行38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条,政策解读、公众开放日及政务公开工作22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267条,疫情防控8条。另外,对16项市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发布批准服务信息及批准结果信息24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48

48

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行政许可

38631

381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8209.469583万元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780.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和上级要求及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容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于创新和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四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五是信息公开力量相对薄弱,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1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发文审批程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等,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一是继续创新信息公开手段,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拓展信息公开平台,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工作岗位职责,建立完善配套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安全,使工作效率和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加强部门信息和行政权力运行的发布、解读与回应,不断增强政务服务工作和权力运行透明度,增强公开实效,维护政府公信,优化我市政务服务发展环境。四是加强栏目建设,提高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同时,探索利用好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将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等进行发布,不断完善政策法规、行政审批项目清单、行政许可等重点工作栏目建设,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促进政务环境依法、公开、便民、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