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资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泰安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委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加快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1.主动公开。一是2022年,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80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1条。同时,年度内按要求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了2021年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暨市属四个集团运行情况报告。二是及时转载发布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与我委职能相关的政策解读,对于我委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按照“同时起草、同时审核、同时发布”的“三同时”原则,主办科室同步制作并发布解读信息。2022年,先后发布《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市属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办发【2022】5号、《泰安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泰政办字【2022】17号、《关于加强市属企业低效、无效资产盘活处置 工作指导意见》泰国资【2022】15号等规范性文件及解读信息,确保市属企业及社会公众对国资国企监管政策找得到、看得懂、记得住、用得好。

2.依申请公开。市国资委同上年一样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其中败诉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其中败诉0件)。

3.政府信息管理。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工作管理机制。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国资委信息发布审批备案(保密)制度》,加强了信息发布工作审批备案、保密审查流程的规范管理,不断推进全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国资委积极主动作为,通过泰安国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两大宣传阵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国资国企改革中心任务,聚焦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做到定期发布国资监管信息,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国资监管水平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

5.监督保障。一是国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按制度开展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同时领导小组还定期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2022年9月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上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抓好贯彻落实,对系统内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需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的精准度还不够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意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合理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不断完善平台建设。二是紧扣政策重点、社会热点和民生焦点,突出重点、深挖要点,从不同角度对同一政策文件进行剖析解释,丰富解读形式,让企业和社会公众看得懂、记得住,确保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三是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交流,在工作实践和推动解决具体问题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修订,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二是常态化公开部门会议,确保公众了解掌握本单位业务要点、工作动态等。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主办、分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7件,均已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进一步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水平,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为企为民服务水平。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