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2年,在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频道(http://tyjrj.taian.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

2.依申请公开2022年,市局收到6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已及时办理给予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审查和网站管理制度》等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力度,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专人负责,着力做好局官网和局公众号的后台维护和管理工作,加强各政务公开平台的安全防护。

5.监督保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力做好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在技术水平、应用领域和应用层次方面,都存在着一定差距。一是办公、业务处理方面还需继续加强;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行业和公众服务;三是网上办事服务要努力充实,拓展服务项目,使《公开目录》更加全面和完善;四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

2023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加以改进:一是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升公开服务能力,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二是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基层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三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办事公开。四是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及早发现、及时回应,确保信息权威,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件。

2、我单位未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取信息处理费。

3、创新开展工作及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为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政府信息重点领域公开的质量,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专人对政务公开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及时规范发布信息。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财政资金、权责清单、政策问答、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重点栏目发布及时规范。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提升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三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根据省、市测评整改要求,对政策解读内容进行完善。对于政策性文件,起草科室按规定上传起草说明和备案报告,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解读。认真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群众关注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制定可行性措施,增强回应针对性。四是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每月开展常态化自查整改,将检测出的问题与各科室沟通,及时查缺补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内容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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