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能源局”( http://nyj.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能源局联系(地址:泰山大街333号;邮编:271000;电话:8231600;传真:8231621;电子邮箱:tanyj@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能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抓住保障能源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职能职责,转作风、强本领、补短板,狠抓保安全、促生产、增投资、保稳定等各项工作落实,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不断完善,规范执行公开制度,以公开促落实、强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完善工作领导机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1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为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泰安市能源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同时,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信息公开。制定了市能源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查核对,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流程,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9月16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20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学习新改版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要求,对照我局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完善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组织大家在线观看学习“中国政府透明度暨政务公开研讨会”,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单位网站的维护,在政府办的指导下,不断提高政务网站的建设和运行水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深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一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发布信息126条。开设好、维护好市能源局微信公众号及政务公开网站。
(五)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2020年度,市能源局主动公开信息402条。公开的内容包括:(1)履职依据公开情况:主要公开相关能源行业政策法规,公开惠企政策和“六稳六保”工作5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机关简介公开情况:完善了部门机构概况,公开了领导班子分工情况。(3)规划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公开了2020年度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及年度执法计划。(4)统计信息方面:主要公开了我市1-12月份每月的社会用电情况及有关能源数据。(5)人事信息工作主要公开能源局内部干部调整情况。(6)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方面:一是加强决策公开,公开部门会议活动7次。二是加强执行公开,按时公开每季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进展完成情况;公开落实民生实事项目7件;公开重大工程项目即新能源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案例1件;公开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任务3项;公开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助力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公开简化获得电力、有序用电等政策5项。三是加强管理公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时公开每季度双随机抽查情况,公开了抽查计划和双随机实施方案。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示,按时公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及统计年报。公开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落实履行责任。四是加强结果公开,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2020年办理提案2件。(7)其他法定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解读材料数量10条。(8)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局主要业务工作,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目录的信息维护,公开业务类信息16条。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工作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加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5 | 7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553600 |
本年度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本年度行政许可为0,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为0;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总数为79次,行政处罚总数为7次,罚款20万元;行政强制事项为0,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为0;政府集中采购3次,共553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由于无专职人员,使政务信息公开缺乏连续性、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能源产业发展、能源保障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格式不规范,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围绕能源企业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
三是在能源行业安全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能源企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新的突破。
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作用,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高政务公开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