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城市管理局cgj.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金山路32308房间;邮编:271000;电话:8538559;传真:8538551;电子邮箱:tasc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按照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健全工作机构,创新工作制度,丰富内容载体,重点在机构职能、重点项目、执法信息等各方面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及时发布相关内容。结合重点工作,通过图文、视频、动漫等形式,公开相关工作内容。2020城市管理局网站、两微一条共发布信息4221条,累计阅读量94万人次;在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共发布信息441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进行了回复;承办建议提案60件,人大建议7件(主办3件、会办4件),政协提案53件(主办26件,会办27件),内容涉及市政设施管理、垃圾分类、园林绿化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4

 397

 797

行政强制

 21

 51

 7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4.9万元

减少556万元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

279640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市城市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已严格按照时限和程序进行回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市城市管理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三是政务公开制度仍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工作力度,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建立“立体化”工作体系。结合城市管理人员调整情况,对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进行调整优化,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培训计划,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建立“规范化”公开机制。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和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重点围绕“权、钱、人”的管理和使用来进行。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要向社会公开。三是丰富内容形式,实现“多样化”信息公开。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和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做到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换新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及时发布相关内容。结合重点工作,通过图文、视频、动漫等形式,公开相关工作内容。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城市管理工作会议,及时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开展市民开放日等活动,让广大市民体验城管、参与城管、了解城管,共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创新工作制度,推动常态化公开运行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督导检查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用组织和纪律保障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到位的,要通过组织处理、纪律约束等手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城市管理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