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城市管理局按照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健全工作机构,创新工作制度,丰富内容载体,重点在机构职能、重点项目、执法信息等各方面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及时发布相关内容。结合重点工作,通过图文、视频、动漫等形式,公开相关工作内容。

1.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城市管理局网站、两微一条共发布信息1000余条,累计阅读量60余万人次,新媒体粉丝量1.3万余人;在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共发布信息290条;承办建议提案48件,人大建议11件(主办10件、会办1件),政协提案37件(主办24件,会办13件),内容涉及市政设施管理、垃圾分类、园林绿化等方面。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进行了回复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全力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得上网。二是修订了《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主体。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报纸报刊等各类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

5.监督保障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把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6

行政强制

1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当事人已撤诉)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为此,我局将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加强考核,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1年度我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2.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2021年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分管负责同志召开政务公开培训部署会,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3.2021年,市城市管理局共办理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36件,内容涉及垃圾分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环境整治等多个方面,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回复率及满意率均为100%。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