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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办发〔2008〕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8年度全市服务业发展考核工作,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泰政办发〔2007〕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度全市服务业发展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为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和促进各级对服务业重点工作及关键措施的推进和落实,对2008年度服务业发展考核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加大对服务业大项目建设、服务业载体建设“1030工程”实施、重点规划编制、政策措施落实等重点工作的考核力度。
(一)关于考核指标的调整。将《泰安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泰政办发〔2007〕9号)所列四类评价领域、20项评价指标,调整为五类评价领域、22项评价指标。其中,“规模与发展”、“质量与效益”、“结构与协调”三类评价领域、17项评价指标保持不变;“组织与领导”一类评价领域、3项评价指标,调整为“项目与载体”、“政策与环境”两类评价领域、5项评价指标。“项目与载体”评价领域,主要考核各县(市、区)本年度列入市政府公布的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服务业项目个数,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且当年完成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个数,服务业载体建设“1030工程”实施情况(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三项评价指标。“政策与环境”评价领域,主要考核规划编制与执行、政策完善与落实两项评价指标,“规划编制与执行”主要考核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落实情况;“政策完善与落实”主要考核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与落实以及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服务业品牌建设、市及市以上服务业发展政策等贯彻落实情况。
(二)关于指标权重的调整。本着充分发挥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的原则,适当降低总量指标权重系数,适当调整质量与效益、结构与协调指标的权重系数,统筹兼顾项目与载体、政策与环境等重点工作推进指标的权重系数(详见附件)。
二、考核时间与方式
2008年度全市服务业发展及工作开展情况考核采取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
半年通报主要采取自查评估方式进行。7月20日前,各县(市、区)将本地上半年服务业发展自查评估报告及《2008年度上半年服务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附后)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统计局。8月10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在各县(市、区)自查评估基础上,对上半年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审查、排序,报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通报。 年终考核采取自查评估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2009年1月20日前,为自查评估阶段,由各县(市、区)自行开展,重点对2008年度本县(市、区)服务业发展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成绩,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发现典型,推广经验,提出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评估报告,填报《2008年度服务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统计局。2009年1月下旬,为集中考核阶段。由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组成考核小组,在各县(市、区)自查评估基础上,对发展指标数据进行审核,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审查认定,对各项指标的基础数据进行技术处理,形成指标比较值,并按照计分方法提出综合考核结果,形成考核报告,报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重点工作年度考核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三、考核要求
各县(市、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抓好服务业考核工作。自查评估要科学严谨、保证质量,数据要详实、准确,报告分析要以基础数据为支撑,突出特点变化、问题分析,注重典型经验总结,提报的相关资料要真实可靠。
四、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大楼B7012房间;联系电话:6992098;联系人:刘辉;E-mail:tafwyb@126.com。
市统计局:市政大楼B8003房间;联系电话:6991223;联系人:纪萍;E-mail:jip@tatj.gov.cn。
附件:2008年度(上半年)服务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二OO八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