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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各县市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2008-07-18 15:20:00    信息来源:

 

泰政函〔2008〕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17号)精神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0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规定,市政府对全市6个县(市、区)政府200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从考核情况看,2007年,各县(市、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与市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市政府决定,对基本完成目标责任的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

    一、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

 

    2007年6个县(市、区)均完成了与市政府签订的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其中泰山区降低4.7%,岱岳区降低4.7%,新泰市降低4.9%,肥城市降低4.9%,宁阳县降低4.9%,东平县降低4.7%。各县(市、区)均完成了万元GDP取水降低目标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目标。剔除不可比因素外,6个县(市、区)均完成市百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量目标,市百户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56.66万吨标准煤。但是各县(市、区)均未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降低目标,万元GDP电耗降低目标除泰山区、岱岳区不考核外,只有新泰市完成。

    (二)节能措施逐步落实。

    1、加强了组织领导。2007年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了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考评体系,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初步形成。一是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泰山区、东平县成立了政府节能办公室(2008年上半年肥城、新泰两市政府节能办公室相继成立),其他县(市、区)也在积极筹建。二是召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三是制订出台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节能考核政策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和重点企业节能工作进行考核和专项督查,节能考评机制初步建立。

    2、明确了节能目标责任。各县(市、区)都把节能目标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并逐级进行分解,与乡(镇、街道)和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建立起责任明确、分工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节能目标责任体系。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组织调研、现场督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节能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3、重点企业节能初显成效。各县(市、区)以能源对标和能源审计为抓手,加强对市百户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统计、计量、考核,夯实节能工作基础,2007年,市百户重点用能企业填报的25项单位产品能耗汇总指标中,有22项同比下降,下降指标比重为88%。

    4、节能技术进步扎实推进。一是大力推进节能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研发先进的节能技术。积极推进节能科技成果有效转化,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升级换代。二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各县(市、区)认真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淘汰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落后产能。三是大力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实施“十大节能工程”和三个“节能100项”,突出抓了重大节能示范项目推广,充分发挥节能节水专项资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

    5、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稳步开展。一是实施了建筑节能审查与认定评审制度,建立健全从工程设计到竣工备案的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共建成节能建筑124.86万平方米。二是从源头做好“禁实”工作,城市规划区基本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瓦的目标。各县(市、区)能够落实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做好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通过发挥专项基金的杠杆调节作用,推动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开展。

    6、节能宣传培训逐步深入。各县(市、区)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降耗增效月”等活动,在媒体设立专栏,集中宣传报道节能方面的先进典型,深入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动员全社会参加节能减排行动。举办节能管理、统计、计量、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班,对企业管理、统计、计量等人员进行节能政策法规和能源知识培训,提高节能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十一五”前2年累计没有完成节能目标,后3年任务十分艰巨。虽然2007年6个县(市、区)完成了当年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但综合2006年、2007年情况,都没有完成前2年预期进度,从各县(市、区)产业结构现状分析,要在后3年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任务艰巨。另外,没有完成万元GDP电耗和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两项指标,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产业结构偏重的问题仍比较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在传统产业中的比重较低,资源依赖型和“双高”行业比重较高,产业结构偏重的矛盾依然突出,结构调整任务很重,仍然存在盲目上马高耗能项目的现象。

    (三)市场推动节能减排有待加强。超耗能加价和差别电价政策是有效促进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退出的有效手段,自超耗能加价收费办发实施以来,各县(市、区)无实质性进展。

    (四)节能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节能执法、能源统计力量不足,个别地方节能办尚未设立,人员配备不到位,与当前全市严峻的节能形式、紧迫的节能任务不相符。对重点企业监察监督力度弱,部分企业节能意识淡薄,抓节能的主动性不高,责任目标、工作措施、政策激励不到位。

    (五)节能认识不到位。仍然存在重发展、轻节能的思想,仍然把发展高耗能项目作为经济增长点和财政增收点,没有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优化升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上来,对节能减排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认识不到位。个别地方存在畏难发愁情绪,对完成节能目标信心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08年是节能减排攻坚年,能否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对全面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至关重要。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节能工作部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节能降耗,确保超额完成2008年节能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力争超额完成2008年节能目标。各地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工作任务与时间同步”的要求,对照“十一五”节能总目标,根据2006年、2007年实际完成情况,对后3年应完成的预期目标进行分析测算,提出分年度工作目标。按照测算,要完成“十一五”全市节能23%的目标,“十一五”的后三年(2008-2010年)平均每年要达到节能5.9%的目标,希望各县(市、区)要在确保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2008年万元GDP能耗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多完成一些,按照市里新分解的各县(市、区)后三年平均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尽力弥补前2年欠账,减轻“十一五”后2年的工作压力。要在完成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的同时,注意全面完成其他各项责任目标。

    (二)加快结构调整,构建节约型、环保型产业体系。要大力发展高效节能产业、现代农业和旅游服务业,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资源,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要加强对新建和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查,认真落实好“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抓好增量控制。要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力度,加快对小火电、小水泥等落后生产能力关停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关停目标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差别电价和超耗能加价有关政策,运用市场手段促进“两高”企业节能。

    (三)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围绕煤炭、建材、化工、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着力抓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重大节能专项示范项目。继续实施“三个100项工程”,支持宾馆和高校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推进交通、建筑和消费等其它重点领域的节能工程。大力推广节能“四新”,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四)突出抓好工业节能。坚持节能降耗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技术进步相结合、与加强管理相结合、与开发利用新能源相结合、与发展循环经济相结合,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突出抓好全市百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做好能源计量、统计、定额等基础工作,继续开展能源审计、节能对标活动,提高节能管理水平。2008年,确保百户重点耗能企业比2005年实现节能65.4万吨标准煤。

    (五)加大节能监察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提高节能减排统计、分析水平。定期开展能源监测,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普及和推广节能知识,大力宣传节能政策法规,努力提高资源节约意识。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节能降耗方面的典型经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山东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鲁经贸协字〔2007〕362号),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九大行动”和“十创建”活动,营造“节能减排,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企业、单位、社区、家庭和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附件:2007年各县(市、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表

 


二OO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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