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证件换发或补发

山东省泰...

基本编码:6a44f310-4bd4-4e01-9f1b-6aed0754694511370900MB28525493

实施编码:11370900MB28525493337202400900101

事项版本:12422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1,2,3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结果样本 残疾军人证.jpg;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0,下午:13:2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办理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民事服务大厅社会服务一窗F08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联办件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伤残证件换发或补发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迎宾大道552-2号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608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迎宾大道552-2号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608室
电话:0538-6991282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迎宾大道552-2号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分中心综合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迎宾大道552-2号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分中心综合窗口
电话:0538-6991282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事务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07年7月31日民政部令第34号公布,2019年12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 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的,证件持有人应当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换发证件或者补发证件。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伤残人员换证补证审批表》,连同照片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新办理的伤残证件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申请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需要办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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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事务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07年7月31日民政部令第34号公布,2025年7月1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1号第三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 第一款 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的,证件持有人应当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申请换发证件或者补发证件。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 第二款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伤残人员换证补证审批表》,连同照片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将新办理的伤残证件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给申请人。各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需要办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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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损毁、遗失或者内容有误需要变更的,证件持有人应当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换发证件或者补发证件。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残疾人员换证补证审批表》,连同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登报声明、原残疾档案材料,逐级上报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新办理的伤残证件逐级通过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申请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当事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 纸质 个人手写即可。 申请人自备 当事人(精神病人由其厉害关系人)书面申请.doc 当事人(精神病人由其厉害关系人)书面申请.doc
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 纸质 2寸 申请人自备 2张近期2寸彩色照片.png 2张近期2寸彩色照片.png
残疾证件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 纸质 公开发行的报纸 申请人自备 残疾证件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png 残疾证件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pn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县级退役军人部门受理和审核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收到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连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退还申请人或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填写《残疾人员换证补证审批表》,将有关材料提交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5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收到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连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退还申请人或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填写《残疾人员换证补证审批表》,将有关材料提交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市级退役军人部门受理和审核 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收到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逐级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连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逐级退还申请人或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提交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5 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收到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逐级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连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逐级退还申请人或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提交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省级退役军人部门受理与审批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收到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逐级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连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逐级退还申请人或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制发相关证件。 5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收到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逐级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连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逐级退还申请人或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制发相关证件。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0538-699105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运周街3号 0538-8568910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残疾证件变更如何办理?
解答 1、个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证件原因、证件一并上交;2、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 请问残疾军人证件丢失咋办?
解答 应当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申请换发证件或者补发证件。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迎宾大道552-2号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608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迎宾大道552-2号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608室
    电话:0538-6991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