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转移登记

山东省泰...

基本编码:11370900MB28554407337071501001204

实施编码:11370900MB28554407337071501001204

事项版本:12431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结果样本 地役权登记证明.jpg;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部门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大厅不动产综合C7、C8、C1、C4、C10、C3、C9、C6、C2、C5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http://www.taian.gov.cn/col/col公告送达6公告送达779/index.html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上门服务,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1、市中心: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二楼东厅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2、泰山分中心: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18号汇金大厦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3、岱岳分中心: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天平办事处青龙山路23号一楼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4、高新区分中心: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天门大街2555号)B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邮寄地址:1、市中心: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二楼东厅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2、泰山分中心: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18号汇金大厦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3、岱岳分中心: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天平办事处青龙山路23号一楼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4、高新区分中心: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天门大街2555号)B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电话:0538-6272072;8569921;8938313;8938975
网址:http://tazwfw.sd.gov.cn/sdzw/items/lists/list_items.do?orgcode=370900GT&xzqh=370900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1、市中心: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二楼东厅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2、泰山分中心: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18号汇金大厦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3、岱岳分中心: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天平办事处青龙山路23号一楼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4、高新区分中心: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天门大街2555号)B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电话:0538-6272068
网址:http://tazwfw.sd.gov.cn/sdzw/items/lists/list_items.do?orgcode=370900GT&xzqh=3709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14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 第一款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第二款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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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14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 第一款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第二款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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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发布令号(文号) (国土资规〔2016〕6号发布,自然资函〔2021〕242号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抵押。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一并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申请需役地转移登记,需役地权利人拒绝一并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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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抵押。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一并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申请需役地转移登记,需役地权利人拒绝一并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电子 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身份证明.png 申请人身份证明.png
地役权转移合同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地役权转移合同.doc 地役权转移合同.doc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地役权.pdf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docx
不动产登记证明 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地役权登记证明.jpg 地役权登记证明.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缮证发证 填写并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0 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审核登簿 审核是否符合登记条件 1 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申请受理 依据申请事项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0 即时完成受理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0538-699105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可以随便转让吗?
解答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抵押。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一并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1、市中心: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二楼东厅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2、泰山分中心: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18号汇金大厦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3、岱岳分中心: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天平办事处青龙山路23号一楼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4、高新区分中心: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天门大街2555号)B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邮寄地址:1、市中心: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二楼东厅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2、泰山分中心: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18号汇金大厦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3、岱岳分中心: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天平办事处青龙山路23号一楼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4、高新区分中心: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天门大街2555号)B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电话:0538-6272072;8569921;8938313;8938975
    网址:http://tazwfw.sd.gov.cn/sdzw/items/lists/list_items.do?orgcode=370900GT&xzqh=37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