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检查

泰安市泰...

基本编码:370900SF370612004002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427G3370612004002

事项版本:22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司法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司法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传媒大厦南楼1508室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通报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8-8517131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538-8517131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制定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办发〔2015〕58号
具体规定内容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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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检查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人员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检查 1个工作日 对执业情况进行通报,是否按规定执业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0538-6991055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检查方式有什么?
解答 随机抽查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851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