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民之家...

基本编码:370900GJJ371017034001

实施编码:12370900F500903659337101703400101

事项版本:41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市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市级部门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0下午13: 20-17:00 办理地点 市民之家二楼西厅公积金大厅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提取业务回单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国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市民之家二楼西厅公积金大厅
电话:0538-12329
网址:http://gjjzx.taian.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市民之家二楼西厅公积金大厅
电话:0538-12329
网址:http://gjjzx.taian.gov.cn/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9年4月国务院令第262号,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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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身份证 电子 审核原件,留存原件影像资料。 政府部门核发 身份证件.docx 身份证件.docx
I类借记卡 电子 审核原件,留存原件影像资料。 其他 身份证件.docx 身份证件.docx
结婚证 电子 审核原件,留存原件影像资料。 政府部门核发 结婚证.docx 结婚证.docx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电子 审核原件,留存原件影像资料。 其他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docx 不动产权证书.docx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款发票。 电子 审核原件,留存原件影像资料。 其他 发票 (示例样表).docx 契税.pn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1. 受理申请 提取职工携带相应材料,至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 0个工作日 告知是否受理
2. 审核 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0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流程图

行使内容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0538-699105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购买商铺、写字楼、车库、地下室,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解答 职工购买商铺、写字楼、车库、地下室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只有购置自住住宅性质房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题 购买异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解答 购买异地新建自住住房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购房首付款或发票原件,购房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查询情况证明》原件、购房人在购房地的户籍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问题 提取产权人配偶的公积金需结婚证,若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理?
解答 结婚证丢失,若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若不在一户口簿,需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并提供结婚证原件。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市民之家二楼西厅公积金大厅
    电话:0538-12329
    网址:http://gjjzx.ta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