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登记保存
山东省泰...
基本编码:370900SWBGS370376001000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38X53370376001000
事项版本:8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 事项类型 | 行政强制 | 结果样本 | 无 |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泰安市市政大楼A6017室 |
| 是否公示 | 0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无 |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依法先行登记保存 | 数量限制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市政大楼A6017室 电话:0538-6991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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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市政大楼A6017室电话:0538-6991296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4年1月国务院令646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三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密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泄密隐患的,可以查阅有关材料、询问人员、记录情况;对有关设施、设备、文件资料等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必要时进行保密技术检测。有关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保密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意见,对需要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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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办理流程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无 | 无 | 无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无 | 无 | 无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在调查结束后是否归还? |
| 解答 | 归还。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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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市政大楼A6017室
电话:0538-6991296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